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洪濑大桥及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6时—9月1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洪濑大桥及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濑镇西林村、溪霞村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2020年8月委托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南安市洪濑大桥及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9月18日取得可研批复(见附件2),建设内容包括洪濑大桥重建、S213连接线路面改造、S215(洪濑大桥-东溪工业路段)沿东溪侧单幅拓宽改造;2021年1月委托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南安市洪濑大桥及连接线路面改造工程(S213洪濑大桥 危桥改造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洪濑大桥重建、S213连接线路面改造。
路线全长约510m,其中洪濑大桥长约304.8m,桥梁宽度32.5m,设计时速60km/h,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S213连接线路面改造为洪濑大桥两侧桥头连接线路面改造,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设计时速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消纳系统处理,因此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桥梁施工废水、管道施工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浇筑养护水、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该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沿线无服务区等道路管理设施,运营期本身不产生污水,雨水依托排入市政管网。
6.2大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扬尘主要来自车辆及施工场地,车辆限速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在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大大减轻,对西林村影响较小,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污染源较分散且是流动性的,其影响也较分散和暂时。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有效减 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废气污染。
项目施工采用站拌工艺,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拌合站,施工场地周边居民点为西林村,拌和站需配备除尘设备,应远离居民点设置,减小对西林村的影响。
项目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且本项目外购商品沥青,施工过程
中沥青烟主要来自沥青摊铺过程,主要污染物为THC、酚和苯并[α]芘以及异味气体,其影响范围一般在周边外50m 内以及在距离下风向100m左右。因此,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居民点时,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由于沥青路面铺设分段分时进行,且铺设速度快,污染物影响可控制在局部区域较短的一个时段内,沥青烟气不会对环境和附近居民造成长期的影响。由于项目距离红线外较近的敏感点较集中,为了减小沥青烟气对沿线较近居民的影响,必要时施工路段两边设置钢板围栏临时拦挡。
项目区内原有建筑物拆迁和旧桥拆除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大风天气,也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拆迁过程产生的施工粉尘对拆迁建筑物临近的居民点和旧桥附近的居民点产生影响。若不采取必要的抑尘措施,势必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的拆迁和拆除方案,并进行喷水降尘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尤其是临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2)营运期
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随机动车的行驶距离、行驶速度、车型、燃料类型及机动车行驶工况等因素而变化。主要污染有 CO、NOx 等。
项目完成通车后,区域总体交通量变化不大,汽车尾气中 NO2、CO 的产生源强较小,项目所处区域扩散条件较好,大气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迅速的扩散,不会对周围产生大的污染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可控制在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内。道路沿线两侧大气环境的主要敏感目标是道路两侧的村庄、学校等,如果道路畅通,车辆不滞留,则轻型车辆在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接受。
6.3噪声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根据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预测结果,昼间在距场地200m以外、夜间在距场地600m以外方可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项目沿线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施工噪声的影响,因此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围挡立板控制在2m以上,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考虑工程施工期道路运输车辆的不连续性,其造成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另外,项目路线和施工周期均较短,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A、交通噪声水平向预测结果及分析
4a类区: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在道路红线处达标;近期、中期夜间在道路红线处达标,远期夜间达标距离为25m(距离均为距离道路中心线)。
2类区: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在达标距离分别为18m、25m、30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30m、35m、53m(距离均为距离道路中心线)。
拟建道路中心线外200m范围内随距离增大受交通噪声影响呈明显衰减趋势。从路段达标距离分析,相对于昼间噪声达标距离,夜间噪声达标距离均大于昼间达标距离,说明本项目夜间交通噪声影响大于昼间。另外实际情况中,考虑到建筑物遮挡、植被吸收等各种因素,实际的噪声达标距离要小于上述理论值。
B、交通噪声铅垂向预测结果
以楼层为例(设层高为3m),其1~2层声级升高,2层起随着楼层的增高其影响声级值呈直线递减走势,这表明1~2层受路面反射声的叠加影响大,其中以2层的户外最为突出,声级最高,而2层以上随着楼层的增加则明显减弱。
C、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溪霞村、西林村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质量均达标;洪新中学边界处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均达标,近期夜间达标,中期、远期夜间超标;洪新中学最近教学楼处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因此项目建设对洪新中学影响较小。建议洪新中学后期建设的教室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与道路中心线距离大于53m。
项目道路的建设将引起道路沿线两侧部分敏感点噪声幅度增加,给沿线环境 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D、交通噪声控制措施及道路两侧用地规划控制建议
若中远期实施规划时,根据本项目水平横向交通噪声预测结果,4a类控制距离以内的区域不宜规划建设集中居民区,2类控制距离以内的区域不宜规划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建议实施建设时,二类住宅用地距道路中心线两侧大于控制距离(53m)或是临路一侧规划为非居住功能用房(如商场、卫生间等),特别是中小学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时更加要留有余地,将教室等布置在远离道路处,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从提高土地利用率角度出发,结合乡镇居民住宅建筑习惯,如确需建设上述敏感建筑物时,应自行采取降噪措施(如隔声窗等)。
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破除旧路绿化带产生的表土堆放于施工场地内,后期作为绿化用土。工程开挖弃方运往县道335(诗康线)康美复线一期工程回填利用。建筑物拆迁、破除旧路和旧桥拆除产生混凝土(块)渣、钢筋等,拆迁建筑物中钢筋、木材等可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余不可外卖的废砖石、废混凝土产生量6047.0m3,建设单位承诺在施工前确定处置措施,不随意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0.8kg左右,本项目施工人员约30人,生活垃圾排放量约24kg/d,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沿线运输车辆有时运会散落物品、人行道过往人群会产生垃圾。这部分固废若处理不当会造成视觉污染,影响旅途的舒适性。通过在人行道上设置垃圾收集箱,并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减少行人随意丢弃垃圾行为,并及时清运,则项目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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