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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10-16 13:29 阅读人数:1

  2022年10月10日,南安市林业局印发《南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的通知》(闽林﹝202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南委法办〔2021〕26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林草系统柔性执法的新举措,共梳理我局不予处罚事项21项、从轻处罚事项3项及减轻行政处罚3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项。

  二、通知中所涉及的处罚和强制事项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限期改正,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仍依法进行处罚或强制。

  三、柔性执法是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行为,采用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方式监管,采用非处罚或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行行政处罚或强制。通过说服教育、行政建议、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其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

  四、倡导柔性执法,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并不是放弃监管,要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把握执法尺度。林草中涉及破坏林地、破坏动植物资源、销售伪劣种苗等违法性质恶劣、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和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要严格监管,避免纵容个别企业肆意妄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特此说明。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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