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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 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3-01-18 09:35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推动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文件要求,市文体旅局组织开展了南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南安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的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提出南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7名)及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共7所)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18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艺术(非遗)科

  通讯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社区段

  邮政编码:362300

  电子邮箱:86389234@163.com

  联系电话:0595—86389234

  附件1: 南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附件2: 南安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推荐名单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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