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的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南安一中大新校区(旧校区)
二、面试时间
2023年8月13日8∶30开始(8∶00前报到,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三、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1.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范围为南安市现行高一年相应学科教材。
2.面试者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以内)。
3.面试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其中中学体育教师(篮球教练)、中学体育教师(足球教练)、中学体育教师(排球教练)、中学音乐教师(从事管弦乐教学)岗位问题包含回答问题(成绩占本环节成绩20%)、岗位技能测试环节(成绩占本环节成绩80%),技能测试时间根据题目要求确定,不计入3分钟内。技能测试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其中中学音乐教师(从事管弦乐教学)岗位的面试者须自带乐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片段教学×70% + 回答问题成绩×30%。评委评出的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者在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不准携带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面试者所需的教材、稿纸、笔、技能测试器材由考务组提供。面试者入围面试管理后,如携带通讯工具或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3.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要求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4.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5.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7.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南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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