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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10-10 09:28 阅读人数:1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学技术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提供科技决策参考,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协同做好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拟定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省实验室。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六)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

  (七)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市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科技工作。

  (八)拟订全市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九)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四)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智慧城市建设、电子政务、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工业互联网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除信息化领域之外的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有关工作。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推进人工智能发展有关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负责建设、管理市政务内网和政务视频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有关工作,受市政府办公室委托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绩效、保密、效能、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生产、信访、行政后勤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指导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创建创新型城市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管理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工作。组织技术分析,提供科技创新决策参考。承担科技安全、科技风险防范、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实施科技报告工作。负责建立科技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体系。承担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科技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等相关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职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配合开展全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省、泉州市、南安市科技人才计划评选推荐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的推荐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和专项经费,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和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工作,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国(境)外中介组织。拟订促进科技方面对外及对台港澳合作交流的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协调管理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工作及国(境)外科技团组、人员来访的接待。承办台港澳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负责科技对口支援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二)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与工业领域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泉州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培育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自创区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负责对国家、省、泉州市高新技术与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制定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研究提出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三)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泉州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国家、省、泉州市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科技特派员和星创天地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农村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高技术研究计划。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同做好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级科技奖项。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和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同开展科技项目推介和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技术市场。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四、办公电话 

  值班室:0595-86310689

  传 真:0595-86318989

  五、办公地址 

  南安市成功科技项目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大楼

  六、主要负责人 

  赵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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