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洪锡唇)
2026-08-24 17:10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3200966

洪锡唇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南安市溪美街道西溪路78号悦澜小区9号楼2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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