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龙岩、黄锦霞
2026-08-24 16:02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9)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300057号

黄锦霞、黄龙岩

不动产所有权

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E地块新美居·海湾广场地下室B区B058号地下车位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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