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卢达飞
2026-05-22 16:55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51301567

卢达飞

不动产权证

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茂盛路766号源昌中央公园二期地下室-1层1052号车位

 
 2

20251301565

卢达飞

不动产权证

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茂盛路766号源昌中央公园7号楼25层2505室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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