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2026-04-21 16:21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35007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源昌财富中心8号楼507室

 

2

202035019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宏发欣景1号楼1001室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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