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黄耀明(户)
2025-08-22 16:25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08月 22 日至 2025 年 09月 1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蓬华镇黎阳村委会(南安市蓬华镇黎阳村上井87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0595-86350625;黎阳村0595-8640115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耀明(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南安市蓬华镇黎阳村湖内53号

350583107205JC00015F00010001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91.58㎡;房屋建筑面积:176.26㎡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