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顺土
2025-08-01 16:01 阅读人数:1

  因保管不善,将05970995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顺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