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邓冬根 、邓爱华 )
2025-07-22 16:24 阅读人数:1

  因保管不善,将3520160573-1、3520160573-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冬根、邓爱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