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玉华)
2025-05-26 16:20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3111888

陈玉华

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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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省新镇经济开发区南安恒大新城7号楼1002室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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