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侯月美1)
2024-08-21 16:33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侯月美 继承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09月11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安市江北大道一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86350625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谋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820020184、

  南政房共字第1012

  梅山镇芙蓉北路1层

  39.06 平方米

  店面

 

  公示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