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390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3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3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航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6-09-11 16:58

    市资源局:

      你局《关于泉州市航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请示》(南资源〔2026〕5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泉州市航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合同编号:YD〔2006〕060号)按现行规划要求将“容积率<1.4”调整为“1.1≤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调整为“建筑密度≥40%”,绿地率按现行规定控制,并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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