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390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3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31
市资源局:
你局《关于泉州市航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请示》(南资源〔2026〕5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泉州市航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合同编号:YD〔2006〕060号)按现行规划要求将“容积率<1.4”调整为“1.1≤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调整为“建筑密度≥40%”,绿地率按现行规定控制,并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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