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342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6〕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5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储南安市官桥园区北三路南侧地块的请示》(南资源〔2026〕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官桥园区有关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26年第十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6〕10号)精神,同意无偿收储南安市官桥园区北三路南侧地块。该宗地块涉及2个项目用地,分别为:官桥园区西四路(北段)及周边路网项目用地,位于官桥镇西庄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22〕64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13平方米(折4.82亩);官桥园区南北大道(中段连接线)及周边路网项目用地,位于官桥镇西庄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22〕65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00平方米(折6.90亩)。收回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813平方米(折11.72亩),具体宗地位置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官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南安市官桥园区北三路南侧片区收储地块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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