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330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2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4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疏浚物综合处置配套项目用海的请示》(南资源〔2026〕5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疏浚物综合处置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用海面积21.9314公顷,用海类型为“其它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期限为1年。
二、请你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征收。
附件: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疏浚物综合处置配套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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