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147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7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工作要求,我市扎实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动态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系统构建全域保护格局,历史文化资源家底不断夯实、保护体系日趋完善、活化利用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成功获评国家级传统村落4个(官桥镇漳州寮村、眉山乡观山村、英都镇良山村、石井镇奎霞村),省级传统村落6个(金淘镇朵桥村、蓬华镇华美村、省新镇满山红村、眉山乡高田村、眉山乡天山村、蓬华镇大演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个(石井镇、丰州镇、东田镇、官桥镇漳州寮村、英都镇良山村)。并完成四批历史建筑共95栋公布,其中19栋因提级为文物建筑而退出历史建筑,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26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50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65点,另有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454处,形成层级清晰、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二、监测内容及落实情况
(一)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坚持以制度保障工作落地,先后出台《南安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构建全链条保护机制,并立足南安实际,创新制定《南安市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形成考古前置“南安实践”,有效破解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协同难题,全面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凝聚保护共识。常态化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宣传,推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一方面,强化政策宣传。围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流程,广泛普及法律法规与技术导则,提升干部群众保护意识与专业能力。2025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福建南安石井镇奎霞村—古厝连云寄乡情(文化中国行・走进传统村落)》,全方位展现我市传统村落保护成果。另一方面,推进文化编撰。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南安市传统建筑》调研编撰,目前成果稿已完成排版,待2026年4月专家评审后印发推广,为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引。同时,丰富宣教活动。依托传统节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及第四次文物普查等节点,深入乡镇、社区、校园开展主题宣教;精心组织“7・25泉州世界遗产日”活动,彰显世遗魅力。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与认定公布情况。一是普查工作方面。2025年新增公布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8栋。聘请华侨大学建筑研究院启动全市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调查,通过座谈、入户、实地勘察等方式,精准识别潜在保护资源,经专家评审与会商认定,新增潜在历史地段1处、潜在历史建筑40处,为后续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保护管理方面。高标准编制保护规划,邀请泉州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高水平团队,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逐个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目前,眉山乡观山村、金淘镇朵桥村、蓬华镇华美村、省新镇满山红村等4个村落规划已批复;石井镇、东田镇、官桥镇漳州寮村、英都镇良山村、石井镇奎霞村保护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同时,针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第一时间设立保护标识牌,完成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和省级平台录入,实现规范化、数字化管理。三是文物保护单位方面。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26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50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65点。四是其他历史文化遗产方面。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10批10类134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0项,泉州级35项,南安级87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2人,泉州级31人,南安级76人;南安市级非遗传习所26家,泉州市级7家;南安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52家。今年来,我市组织开展南安市第二批民间艺术大师申报认定工作,授予石全挺等5人为南安市“民间艺术大师”;公布南安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名;评估认定南安市闽风南韵文化传承中心等11家单位为首批“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示范点”;推荐我市12名非遗传承人参与申报并入选第九批泉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九都镇南音协会申报泉州市级非遗传习所并最终入选。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一是职责划分及责任落实情况。我市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南安市城乡历史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历史风貌管理各项工作。市住建、文体旅、财政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定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各类历史风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情况。依托闽政通APP“安全检查系统”,增设历史建筑全覆盖日常巡查模块,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长效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每月实现历史建筑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三是保护资金投入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保护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力度。2025年,蓬华镇大演村被列入省级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获得上级补助资金550万元,累计投入资金1050万元;石井镇顶街闽台乡建乡创省级样板集镇环境整治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1498万元,有效推动历史风貌资源保护项目落地见效。四是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南安市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安市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健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由市住建、文体旅等部门加强日常督导、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五是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情况。有保护范围方面,除刚公布的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控地带范围尚未公布,其余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均已公布。有保护标志方面,已完成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挂牌、立碑工作,新公布的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待碑文审核通过后立即组织立碑。有记录档案方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均已完成,正在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记录档案编制工作。有保管机构方面,完成《蔡氏古民居建筑群保护利用规划》《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屈斗宫德化窑遗址—南坑窑址保护规划(2020—2035年)》等文物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出台《南安市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前置制度;明确各不可移动文物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六是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严格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责任,2025年共计对全市29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逐一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专项审查,坚决杜绝城市更新中破坏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
(四)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5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实施系列保护利用项目:投入130万元完成霞美镇王翼全祖厝、东田镇山美古大厝2栋历史建筑修缮;蓬华镇大演村投入200万元修缮5栋老建筑,同步推进省级重点改善提升工程,总投资1050万元;石井镇顶街闽台乡建乡创省级样板集镇环境整治项目顺利竣工,完成年度投资1498万元,项目质效全面提升。二是深化文物活化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推动文物资源与乡村振兴、党建、文化艺术等元素深度融合。比如将省保单位金淘书院打造为乡镇文化中心,观山李氏民居拓展为农耕文化、家风家训展示馆;官桥岭兜泉州中心县委旧址建成爱国主义与党性教育基地;铺前土楼活化利用为畲族文化展示馆;陈瑞论宅打造为闽南民俗画文化艺术馆,常态化举办艺术展览,实现保护与利用双赢。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
(一)格局风貌有效保护,传统肌理完整留存。以蓬华镇大演村省级传统村落改善提升为示范,对5栋老建筑进行修缮,通过植入文化体验、休闲旅游等新业态,依托历史文化与生态资源优势,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样板,实现传统风貌传承与现代功能提升有机融合。
(二)建筑利用创新突破,古厝焕发崭新生机。以石井镇顶街闽台乡建乡创项目为契机,引入台湾知名建筑师团队提供驻村“陪伴式”服务,在保留闽南骑楼传统特色元素基础上,融入现代商业空间设计,将老街改造为集“文化体验、商业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沉浸式特色街区,实现传统建筑保护与业态升级协同发展。
(三)文物保护全面加强,安全防线持续筑牢。全市文物本体保存状况良好,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无违规建设行为。2025年完成霞美陈氏民居、叶飞故居修缮及坂埔古厝消防工程;启动韩偓墓环境整治、通郭桥抢险加固、洪梅灵应寺修缮及观山李氏民居等安防工程,预防性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创新“第三方+文物网格”巡查模式,强化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护;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业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存量丰富,但部分私人所有的老建筑业主保护意识淡薄,对历史文化价值认识不足,存在申请“拆旧建新”的情况,将承载厚重历史文化的古厝改建为普通的钢筋混凝土建筑,造成不可逆破坏。同时,多数老建筑产权涉及多个权属人,各方诉求与意见难以统一,造成修缮维护、活化利用、品质提升等工作决策周期长、实施难度大等现象,严重制约保护工作开展。
(二)经费投入保障力度不足。我市历史建筑、文物建筑整体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分布格局,保护管理任务繁重、实施难度较大。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传统村落品质提升、文物建筑抢救性修缮、文物安防消防工程、防火监控建设等多项工作,但由于古建筑修缮需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因此在资金、人力、物力投入成本远高于普通建筑。当前,我市及镇、村两级财政保障压力较大,上级专项资金仅以配套扶持为主,核心修缮资金需由产权人或保护责任人自行承担,而多数产权人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无力承担专业修缮费用,直接导致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受阻,成效不够显著。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面当前工作短板与难题,精准研究破解举措,持续健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抓好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单位全方位保护工作,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统筹联动。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对镇、村两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凝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地。
二是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报批。提速推进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与报审工作,形成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为各项保护工作提供科学规划依据。
三是进一步推进丰州古城文旅建设。以南安丰州千年古城为核心,深挖“海丝起点”文化底蕴,依托辖区内多元文化遗产资源,以古城更新保护与农文旅融合双轮驱动,走“小而美”的差异化乡村旅游发展之路。坚持以文化为魂、创新为翼,通过“古镇百馆”建设等特色举措,推动现代潮流与古镇千年古韵有机融合,让千年古镇焕发新颜值、激发新活力。
四是进一步压实业主主体责任。加大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强化问题通报与整改督办,以刚性举措倒逼业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进一步拓宽资金保障渠道。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精准对接政策导向,全力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探索社会捐赠、设立专项保护基金等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构建多方参与的资金保障体系,切实满足历史建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及修缮维护等工作的资金需求。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联系人:洪宏伟 联系电话:188****226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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