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13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6〕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3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福建璟信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6〕2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盘活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南安市2026年第五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6〕5号)精神,同意收回福建璟信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仑苍镇仑苍村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为闽(2024)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200103、1200104、1200105、1200106、1200107、1200108、1200109、1200110号,共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20445平方米(折30.668亩),实测土地面积为20131平方米(折30.2亩)。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该宗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仑苍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福建璟信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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