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120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7
丰州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研究确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综合)》等8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附件1),《关于科技创新(AI赋能产业、绿色转型)的建议》等7方面29件委员提案为重点提案(附件2)。为确保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重点建议、提案植根于基层实际,反映群众呼声,是代表委员传递民意、凝聚共识的重要载体。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领办、定期调度,逐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及经办人员,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对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事项,及时提请市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规范流程,提升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调研、沟通、答复”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于5月28日前、政协委员提案于7月26日前完成答复。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召集协办单位会商,形成攻坚合力,争取同一事项多部门“一次见面、协同沟通、集中答复”,切实提升办理效率与群众满意率。同时,深入践行“两见面三结合”工作机制,通过上门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答复内容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三、深化跟踪问效,巩固办理成果。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全周期”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与“回头看”。其中,人大重点建议:应于5月28日前反馈办理意见和答复情况,7月28日前反馈办理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阶段性进展,相关材料同步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代表工作委。政协重点提案:从第二季度开始,各承办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填写上一季度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结果清单(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文档一同上传至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市政协将适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承办单位落实情况汇报。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市人大代表工作委、政协提案办,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附件:1.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
2.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
3.南安市政协2026年重点提案办理结果清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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