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6-00189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1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安市东田镇山西村埔边范楚居住民房“2026·4·14”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时间:2026-05-26 17:53

    南安市消防救援局:

    《南安市消防救援局关于提请成立东田镇山西村埔边范楚居住的民房“2026·4·14”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泉南消〔2026〕15号)收悉,根据《泉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泉政办〔2022〕50号)规定,现授权你局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相关调查工作统一协调,抽调南安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局,东田镇等有关单位人员成立南安市东田镇山西村埔边范楚居住民房“2026·4·14”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你局局长陈瑞杰同志担任,调查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整改的措施建议,并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南安市东田镇山西村埔边范楚居住民房“2026·4·14”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4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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