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6-00168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6〕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7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安市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17:3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4个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泉州市卫健委、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人社局、 泉州市医保局、泉州市总工会、南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安市卫健局、南安市民政局、南安市人社局、泉州市医保局南安分局、南安市总工会、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南安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南安市医院、南安市中医院、霞美镇卫生院。

      四、活动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报到,9:30正式开始。

      2.活动地点

      南安市霞美镇科技人才创新中心(光伏创新大厦)。

      3.参加对象

      (1)泉州市卫健委、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2)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员;

      (3)各县(市、区)卫健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

      (4)南安市直有关单位各1名领导;

      (5)霞美镇1名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1名分管领导;

      (6)南安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市医院、市中医院、霞美镇卫生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活动议程

      (1)南安市领导致辞;

      (2)泉州市卫健委领导讲话;

      (3)启动仪式;

      (4)职业健康知识有奖问答;

      (5)文艺表演;

      (6)宣传周线上学习竞答活动。

      (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9日上午10:00;

      2.活动地点:南安市霞美镇科技人才创新中心(光伏创新大厦);

      3.参加单位:南安市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泉州市医保局南安分局、市总工会,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

      4.宣传内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开展宣贯阐释,宣传“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宣传材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带到现场进行分发)。

      (三)专家咨询、义诊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9日上午10:00;

      2.活动地点:南安市霞美镇科技人才创新中心(光伏创新大厦)。

      3.参加单位:南安市医院、市中医院、霞美镇卫生院。

      (四)职业病防治专题知识讲座

      1.活动时间:4月29日上午10:00;

      2.活动地点:南安市霞美镇科技人才创新中心(光伏创新大厦);

      3.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等有关知识;

      4.参加对象:霞美镇辖区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1人。

      (五)职业健康指导进企业

      1.活动时间:4月25日至5月1日;

      2.活动地点: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3.参加对象:南安市有关部门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

      4.活动内容: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指导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职业病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设置企业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公示栏、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及按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同时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五、其他事项

      (一)请市直有关单位于4月27日前将参加启动仪式具体人员信息报送至南安市卫健局(邮箱:najdfg@163.com)(详见附件)。

      (二)请市卫健局做好各项活动协调工作,霞美镇政府配合做好活动场地及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请市融媒体中心派员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参加启动仪式对象信息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历史沿革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