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6-00478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40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9
市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安市石井镇分区单元控规(南部片区)规划实施评估及调整论证报告(2026)审查情况的请示》(南资源〔2026〕7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石井镇分区单元控规(南部片区)规划实施评估及调整论证报告(2026)》的相关内容。规划位于南安市石井镇,研究范围8.4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5.8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通海路,西至芦科路,南至沿海大通道,北至岑兜村南侧。
二、请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南安市石井镇分区单元控规(南部片区)详细规划调整(2026)》修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经批准的《南安市石井镇分区单元控规(南部片区)规划实施评估及调整论证报告(2026)》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四、你局在规划实施评估及调整论证报告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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