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6-00471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40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6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南安市露江和杏莲片区详细规划(33—H、33—L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批复
    时间:2026-10-29 17:52

    市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安市露江和杏莲片区详细规划(33—H、33—L单元局部地块)修编调整评估报告审查情况的请示》(南资源〔2026〕6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南安市露江和杏莲片区详细规划(33—H、33—L单元局部地块)修编调整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片区详细规划修改相关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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