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6-00323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2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30
水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 〈南安市水头镇大盈片区详细规划(经一路西侧局部地块)〉的请示》(南水政〔2026〕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水头镇大盈片区详细规划(经一路西侧局部地块)》的相关内容。规划地块位于水头镇大盈片区,规划范围四至: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大盈片区工业用地,南至纬一路,北至水头北环路,总用地面积67.4595亩(折4.4973公顷)。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市水头镇大盈片区详细规划(经一路西侧局部地块)》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