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5-00369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5〕1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片区C单元详细规划修编(2025)的批复
    时间:2025-08-11 17:06

    仑苍镇人民政府:

      《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片区C单元详细规划修编 (2025)》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片区C单元详细规划修编(2025)》的规划方案,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3.5748公顷(折约354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后的《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片区C单元详细规划修编(2025)》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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