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6-00003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6〕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3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13 15:3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2025〕27号)精神、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南安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做好我镇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为科学制定全市“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镇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霞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经济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经营、林业生产经营、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林业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村民委员会要设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村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部门、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人员,普查员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够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科技赋能,提升工作实效。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

      (三)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霞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河水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银波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洪双育  镇政府副镇长

      沈长泰  霞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黄佳峰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  琳  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高婉瑜  镇党建办公室干部(宣传岗)

      陈青松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

      卢景龙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严肃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陈思红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檀长胜  镇武装部副部长

      叶丹丹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庆南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佳兴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艳春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陈发力  霞美国土所所长

      尤建辉  镇林业站站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南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决策部署,负责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佳兴同志兼任。

      以上名单若涉及换届调整或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的工作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撒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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