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3-00041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3〕1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6
各有关村委会:
为确保县道X354霞美段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一阶段项目中,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结合我镇近期其他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情况,制定了《县道X354霞美段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一阶段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道X354霞美段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一阶段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安市霞美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金鸡大桥桥头,顺接金鸡大桥,起点桩号 K0+000, 路线沿现状旧路自东向西行走,经过江滨南路十字路口后,沿旧路行走,经过 X323 线平交环岛路口后,下穿杭深铁路福厦段,通过镇区,经妈祖石雕路口后上跨G72泉南线泉州至三明段,最后与在建金霞路路口顺接,终点桩号 K3+303.912,路线全长3.252公里(扣除江滨南路交叉口范围)。该项目充分利用现状道路,对行车道路面病害进行整治补强处理并进行加铺沥青砼路面。同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县道X354霞美段路面沥青化改造工程一阶段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范围以项目实施涉及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主要内容
(一)补偿原则:坚持科学评估、合理补偿的原则,并接受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二)补偿范围:1.本项目建设区域内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2.红线范围内涉及的苗木、房屋,为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赔偿。
(三)补偿标准:参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45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花卉苗木迁移补偿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54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霞美段房屋征迁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9号)的征收办法。
四、其他事项
(一)征收时限:征收时限以公告为主。
(二)如有其他相关事宜或疑问,可向当地村委会咨询或反馈。
附件:1.《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45号)
2.《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花卉苗木迁移补偿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54号)
3.《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武荣大桥项目霞美段房屋征迁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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