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3-00022
- 备注/文号:南霞政办〔2023〕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5
各村委会、机械光伏产业园、市(镇)直有关单位、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省有关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要求,以及泉政办明传〔2023〕34号和南政办明传〔2023〕24号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校园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2023年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市75项具体举措,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隐患底数,推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学校安全工作法定职责、全体教职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显著增强,全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主要包括:校园消防安全、安防建设、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校舍及特种设备安全、校园欺凌整治、学生涉水安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校园周边整治、防诈骗等11个方面(具体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一)自查自纠。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我镇各学校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二)集中督导。自2023年5月19日至5月31日,教育
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综治办、道安办、食安办、文化站、水利站、妇联等部门,分组对各村各校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回头看”。2023年6月1日至10月底前,教育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综治办、道安办、食安办、文化站、水利站、妇联等部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回头看”,主要检查各村各校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是否整改到位,对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15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排查质量。各村各校要深挖细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订准对策措施,倒排整改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整改。要坚持把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改,做到“一村一档、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全面监督检查。联合督导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健全完善督导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到位、跟踪到位、整改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整改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建立倒查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及时上报情况。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行动方案报送镇教育办,自文件印发日起,2023年5月份周五报送问题清单(附件2)、汇总表(附件3);6月份起,每月10日、20日、30日报送问题清单(附件2)、汇总表(附件3);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陈思红,邮箱:821685689@qq.com。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任务表
2.霞美镇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3.霞美镇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汇总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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