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2-00021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2〕8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6
各村委会、霞美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福建省幼儿园(班)登记注册试行办法》《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南教初〔20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6月7日,镇组织霞美中心小学等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申报登记注册的南安市宏翔华创幼儿园进行评估审核,经实地检查,南安市宏翔华创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符合办园要求,办学形式为公办性质(集体办幼儿园),隶属霞美中心小学管理。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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