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6:26

    溪办〔2026〕8号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溪美街道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对照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与规范化进程,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公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共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街道接到2条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方面,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注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流程,优化受理、转办、答复与归档各环节衔接,确保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与服务满意度。

      (五)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紧紧围绕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优化线上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公共服务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积极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升级改造,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配齐软硬件设施,面向企业与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度。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街道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监督检查与反馈整改机制。综合运用定期自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接受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此外,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在街道微信公众号“溪美城事”开设留言互动板块,主动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将其作为持续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仍面临一些需要加强的环节。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尚需进一步优化,在流程整合、响应速度与发布效能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为此,下一步将通过整合与精简信息处理流程、缩短内部响应周期,构建运转顺畅、发布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全力推动应公开信息尽早、全面向社会传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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