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5-00024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5〕72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7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推动我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承接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确保2025年8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及时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城市、农村低保标准900元/月·人,资金采取差额补助方式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基本生活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1170和1755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散特困人员全护理每人每月1098元,半护理每人每月549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20元。集中特困人员全护理每人每月164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823元,全自理每人每月329元。
二、保障对象
根据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5年8月,我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764户137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8户26人,农村低保对象684户1289人,特困人员62户63人。
三、保障金额
2025年8月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合计85.7102万元,其中:
(一)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对象共702户,月需保障金74.8544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共63人,月需供养金10.8558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三)全镇本月应发放金额(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协助我镇社会事务办(民政)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各村(社区)要熟悉并遵循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出现人情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假公济私、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清理档案资料,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1.2025年8月水头镇城乡低保金(含特困)发放名单
2.2025年8月份城乡低保、特困资金拨付表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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