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3〕24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7
各村(居)委会:
为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我镇今年安全度汛,根据南防指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委会要以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大小水利工程(重点包括水库、山围塘、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堤、地质灾害点、大小引水坝、重要的引水渠道和本村所属的小水电站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要做到逐一检查,万无一失。要把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认真抓好。
二、各村要针对往年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好各项水利工程设施的补缺补漏工作,要检查完善本村制定的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检查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要求储备编织袋500条,麻袋100条,手电筒10支,锄头10把,铁锹10把,簸箕10副);检查抢险队伍的组建情况,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出来的问题一定要记录并登记造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诗山镇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情况表于3月2日前上报镇水利站,以便汇总上报市水利部门。
三、各村委会主任作为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负总责,并贯穿防汛工作全过程,对责任不明、措施未到位、组织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制度。各村主干要亲自带班参与防汛度汛全过程,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在汛期中值班人员一定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对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诗山镇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情况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