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年03月05日)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单位实际,特编制《蓬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蓬华镇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蓬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蓬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0595-86401488 

       传真:0595-86401498

       电子邮箱:phdzb@163.com

       邮政编码:362313

       办公地址:南安市蓬华镇镇府路1号蓬华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时令)、3:00-6:00(夏时令),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蓬华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镇政府内)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有线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政府信息的分类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突发公共事件、公务员招录及其他法定要求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渠道和获取方式

      1.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蓬华镇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xzjdgk/phzrmzf/zfxxgkml/

      2. 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蓬华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地址:蓬华镇政府路1号

        联系电话:0595-86401488

      3.南安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南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档案综合楼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3814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时令)、3:00-6: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南安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2号南安市图书馆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2651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时令)、3:00-6: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温馨提示:图书馆每周五下午闭馆。

      5.微信公众号:仙境蓬华

      (五)编排体系

      蓬华镇人民政府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

    2.备注/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3.发布机构:发布政府信息的机构主体

    4.公文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有效性:政府信息的有效性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镇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蓬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蓬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电话:0595-86401488 

      传真:0595-86401498

      电子邮箱:phdzb@163.com

       邮政编码:362313

       办公地址:南安市蓬华镇镇府路1号蓬华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时令)、3:00-6:00(夏时令),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地点领取《申请表》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蓬华镇党政办公室。申请人可登录“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s://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xzjdgk/phzrmzf/ysqgk/201901/t20190108_1093375.htm),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通过邮寄或信函提交给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依申请公开,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https://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xzjdgk/phzrmzf/ysqgk/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机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属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是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本机关将书面征求第三方或其他行政机关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2点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