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1-00032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1〕245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09
各村(居)委会、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加强对我镇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码头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黄依婷(党委宣传委员)
徐阳春(党委秘书)
陈嘉金(镇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雷永恭(宣传干事)
吴建东(组织干事)
黄亚平(教育办工作人员)
苏佳辉(成功中学校长)
黄仕阳(成功中学书记)
黄邹辛(码头中心小学校长)
刘宗元(码头中心小学书记)
余振旺(南安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杨心榕(南师一附校长)
吴秋贵(南师二附校长)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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