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25-00013
    • 备注/文号:美办〔2025〕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3 09:35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我街道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成立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本街道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确保辖区内2025年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

      二、招生对象

      (一)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以划片招生为基本原则,结合在街道四校(含南安一中江北校区美林办学点)就读学生的情况招收全街道小学在校毕业班学生、本街道户籍外出返乡入学的毕业班学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区域划分

      南安一中江北校区(美林办学点)招生区域根据南招考委〔2025〕2号文件执行。

      南安六中招生区域:西美社区、李东社区、南美社区、美林社区、坵洋村户籍;

      毓元中学招生区域:李西村、白沙村、溪一村、溪二村、溪州村、珠渊村户籍,

      东溪中学招生区域:梧山村、玉叶(后田、东坑籍除外)、洋美(1-21组籍除外)户籍;

      备注: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油园小学的毕业生本村户籍就读南安六中,外来随迁子女就读毓元中学。

      (二)现学籍在美林街道辖区内小学(含市直)等12所完小毕业班学生招生办法

      此类学生首先按划片招生原则划归所属中学就读初中,因南安六中学位已满,本街道辖区内小学外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毓元中学和东溪中学就读,具体安排:

      南安市第二小学、美林中心小学、珠溪小学、美林第一小学、西美小学外来随迁子女就读毓元中学;

      南安市第三小学、第七小学、第九小学、第十三小学、江北实验小学、玉叶小学、梧山小学、外来随迁子女就读东溪中学;

      备注:现学籍在美林街道辖区内小学(含市直)等12所完小毕业班学生和油园小学毕业班学生并在就读学校参加南安市小学毕业考试的学生,若因在市区购房等原因需外迁不在本街道三所中学就读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美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教育办(二楼210室)审核,以便本街道初中招生学位统筹安排。

      (三)在外乡镇和外县市就读的美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班学生要回本街道三所中学入学的招生办法

      此类学生中,按以上(一)中划分三年中学招生区域的村居(社区)就读,其父母在本镇区无购买商品房房产的,直接按划片招生原则划归户籍所属中学就读初中。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公办中学就学。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户口簿、《美林街道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填写《美林街道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单》等材料,到美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教育办(二楼210室)审核,6月25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招生办申报、审核。

      四、招生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1.各小学组织填写2025年毕业生花名册和《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逐一对每生户口簿原件进行严格核对,确保花名册和报名登记表中的户籍所在地准确无误。各校于6月19日前报送毕业生花名册及每生户口簿复印件送交街道初招办审核;

      2.各类别申报材料应于6月25日送交街道初招办(街道办事处二楼210室)审核;

      3.街道初招办应做好小学毕业生的整档工作,并于7月1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街道初中招生领导小组;

      4.街道初中招生领导小组拟于7月10日组织初中招生工作。

      (二)监督与保障

      1.小学毕业考试在街道初中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必须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给予办理毕业手续。

      2.任何学校擅自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招生考试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招生的结果一律无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3.任何中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更不得向南安市外其他任何学校的招生宣传提供方便和线索。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当事者的责任。

      4.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补招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户籍地所在村(居、社区)安排就学;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取消申报资格,由本街道招生办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学。

      5.要严格按本街道制定的初中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保证今年小学毕业生百分之百录取进入初中。本街道户籍的初中学校学生应严格根据父母或其监护人居住地确定填报就学的学校,初中录取后各中学要及时编造录取花名册(一式四份)送街道教育办审批,并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一旦入学不得互相借读、转学。

      6.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7.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纪工委、派出所、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公室、供电所、自来水厂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各学校做好对新生户籍、营业执照、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查核验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通知》由街道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13015878488

      监督举报电话:0595-86282986

      附件:1.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2.美林街道2025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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