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柳政〔2026〕8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由柳城街道办事处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南大路63号柳城街道办事处1号楼106党政办,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52022,传真:0595-86365022,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柳城街道办事处严格遵循和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工作安排,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校等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柳城街道办事处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包含柳城街道人居环境考评情况以及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人员名单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我街道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有99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明确政府信息管理专人专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的管理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规。同时,我街道不断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业务培训、信息风险排查和日常审核提醒等机制,增强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对禁用词、敏感词、错别字的敏感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街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分别从线上线下两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我街道专人负责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日常信息公开的发布和维护,运用好“和美柳城”微信公众号这一政务新媒体平台,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务群等信息渠道及时有效地公开政策内容、项目进展等工作动态,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各个村(社区)的公告栏,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机制,对涉及民生信息等重要内容予以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展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并以月度、季度为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复盘分析。同时,街道通过关注“12345热线”、日常接访中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留言、投诉或评论,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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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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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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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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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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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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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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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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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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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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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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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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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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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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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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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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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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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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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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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匹配精准度仍有待提升;二是对街道信息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认定的准确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线下公告栏,部分信息的公开时效性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街道将聚焦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提升公开意识。一是主动对接群众,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便利度和可读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要求各科室在起草阶段同步明确信息属性;三是严格遵循信息公开法定时限,对街道线上线下的信息公开进行内部监督,并及时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城街道办事处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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