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26-00009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26〕41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3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01 15:31

    各村委会、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6〕3号)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我镇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自主选择,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康美镇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居住在本镇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办法

      按照“自主选择”组织实施招生,康美中心小学辖区内13所学校由家长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线上报名,13所学校分别是:康美中心小学校本部、兰田小学、团结小学、赤岭小学、大成小学、东旭小学、梅魁小学、梅元小学、集星小学、福铁小学、梅星小学、东坂小学、侨乡小学。

      6月20日前各小学要将《康美中心小学2026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张贴至本校服务区内的各村的显要位置,向服务区家长告知新学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镇招生领导小组做好招生指导工作。

      1.招生对象。

      (1)康美镇户籍、雪峰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康美镇、雪峰开发区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及在康美中心小学工作服务的合同制教职工子女。

      (3)政策性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康美镇、雪峰开发区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台港澳侨籍适龄儿童。(该类对象招生办法参照《南安市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4)父母一方在康美镇、雪峰开发区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租住、务工、开店、办厂等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方式:6月30日前扫描以下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报名即可。

      扫码前,请先准备以下材料提交到线上报名:原件拍照上传平台并认真填写学生相关信息,以便学校注册全国中小学生网上学籍档案信息录入。

      ①《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②户口簿提交4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本人页),户口簿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不明事宜可致电咨询:0595-86651456

      4.为满足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学校仍保留线下现场登记渠道。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任一方式完成报名,切勿重复报名。线下报名时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线下报名地点:康美中心小学校本部党员活动室(必须带好报名的相关材料)。

      5.招生公示:7月6日至7月12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7月17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一年级新生熟悉班级时间:8月26日上午8:30

      五、招生要求

      (一)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各村(社区)委会向辖区内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南安市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样式见附件3)。康美中心小学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包括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

      (二)加强招生工作属地管理。各小学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合理确定各小学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镇政府批准。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小学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每班不高于45人)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未经批准不得扩招学生,在合理控制班生规模的前提下,如果个别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适当增加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小学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各校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档案,做到一生一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位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进入我校就读资格,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情节严重的,将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增强招生服务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六、其他

      (一)2026年,我镇小学招生政策将根据省、泉州市、南安市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进行适度调整。

      (二)本《通知》由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执行。

      附件:1.康美镇202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2.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

      3.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样式)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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