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26-00011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26〕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6
各村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镇直(市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6〕7号)《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金淘镇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部分由外省、市(区)、县回我镇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中心小学报名的学生,各小学应及时报送镇教育办列入片区的招生计划安排入学。
(二)全镇初中招生对象分两批进行。①第一批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户口2026年4月1日前迁入,不含4月1日)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②第二批招收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或者学籍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各中学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报名时间、程序、范围、所需证明材料和招生结果,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要均衡编班和均衡配备学科教师,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编班方案、编班情况通过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第1类招生对象:学生户籍和学籍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学生户籍应于2026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1)南光中学招生片区:占石村、深垵村、深辉村、水阁村、石林村、杏山村、东门村、东溪村。
(2)侨光中学招生片区:金淘村、中心村、文山村、盖溪村、南丰村、时潮村、莲坑村(莲坑村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南光中学或侨光中学)、朵桥村(朵桥村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温成中学或侨光中学)。
(3)温成中学招生片区:艺林村、钱山村、晨光村、亭川村、毓南村、玉园村。
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将学生划分至相应的初中校造册,填写《南安市2026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统一交中心小学汇总审核,最后交由镇教育办统一分解招生任务。
2.第2类招生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符合政策条件,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南光中学
(1)招收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一方在占石村、深垵村、深辉村、水阁村、石林村、东门村、杏山村、莲坑村、东溪村、盖溪村、金淘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收学籍、户籍均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温成中学
(1)招收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一方在文山村、中心村、南丰村、时潮村、朵桥村、钱山村、艺林村、晨光村、亭川村、毓南村、玉园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收学籍、户籍均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时间
(一)第一批招生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二)第二批招生时间:7月26日-7月29日(7月28日编班登记),7月30日为招生截止时间。
四、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第一批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二)第二批。学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第1类、第2类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五、报名须知
(一)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学生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二)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居住证。
(三)军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子女提供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当地派出所签发的监护人与学生在本地居住证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学生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六、监督与保障
(一)各村、中小学、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村、中小学、有关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完善控辍保学“三本台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管理。初中要配合小学密切跟踪小学毕业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就读情况,对未被辖区内初中录取、未到校实际注册就读、学籍未及时转接的要做好跟踪,发现疑似辍学的及时劝返并按规定书面报告镇教育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对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推动其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简化入学流程,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合规证明材料;转回户籍地的,依法统筹安排。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实行“一人一案”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信息共享、教育保障和人文关怀。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和服务措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四)镇教育办要配合市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规范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不得招收借(寄)读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
部分由外省、市(区)、县回我镇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中心小学报名的学生,各村应及时安排入学。各中学招生结束后,应汇总形成《2026年初一新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市教育局、镇教育办、中学各一份。
镇直相关部门,要配合学校做好各类有效证明材料的查核验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推进优质均衡发展。镇教育办、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要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做好起始年级班生额控制。各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校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全市使用统一编班软件,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和跨学科主题教学,教师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辅导。支持有条件的初中学校探索开展基础性课程(主要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中选择进行)分层走班教学改革,但分层走班教学应以行政班为基础,不得以此为名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学期结束之前进行,学校分层走班教学实施方案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为稳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南安市探索搭建联合培养平台、引入优质高校资源、推进体系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探索构建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着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七)坚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各校可向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参与“教育发展共同体”办学的共建共享资源等。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八)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见附件3),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应由所属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校长、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与,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录取后不得劝退或擅自更改。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炒作中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名校录取率、升学率等,严禁在校园悬挂诱导性升学标语,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九)加强学位供需调配。要建好学龄人口数据库,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位供给机制,增加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公办学位供给。健全初中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明确报名所需材料、时间和方式。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在招生时一次性采集,不得用APP或小程序反复采集。建立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预警与风险排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十)严控特定类型招生。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及时将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向社会公布,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严禁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严禁扩大实施范围或搭便车。小语种特色项目学校应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科目测试。此外,为贯彻落实闽政办〔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南安市继续遴选部分初中学校试点开展泉州市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贯通培养,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另行公布。
附件:1.金淘镇2026年初中招生指导计划
2.南安市中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3.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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