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5〕3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17:11

      2025年,洪梅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我镇发展实际,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覆盖面和实效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健康、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期办结,并依据条例规定对申请信息进行了审查,向申请人提供了其申请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质量管理。一方面,要动态优化领导机制,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精准安全,依法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与内容呈现,确保公开信息重点清晰、指向明确、更新及时。严格执行发布审核程序,保障公开工作长效、有序运行,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着力构建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外监督机制,通过健全督查评估与问责制度,规范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同时,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依法公开信息目录、设立查阅点、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体系的协同性与专业度不足。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仍局限于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的匹配精度不够。对经济社会热点、重大政策落地、民生服务数据等深层信息的挖掘与解读不足,回应公众关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依法公开。通过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依法处理各类公开事项的实务能力,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优化内容质效。完善各领域信息公开要素清单,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深度,优化流程保障时效,确保信息发布精准、透明及时。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增强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与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