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5〕3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2025年,洪梅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我镇发展实际,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覆盖面和实效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健康、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期办结,并依据条例规定对申请信息进行了审查,向申请人提供了其申请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质量管理。一方面,要动态优化领导机制,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精准安全,依法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与内容呈现,确保公开信息重点清晰、指向明确、更新及时。严格执行发布审核程序,保障公开工作长效、有序运行,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着力构建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外监督机制,通过健全督查评估与问责制度,规范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同时,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依法公开信息目录、设立查阅点、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体系的协同性与专业度不足。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仍局限于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的匹配精度不够。对经济社会热点、重大政策落地、民生服务数据等深层信息的挖掘与解读不足,回应公众关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依法公开。通过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依法处理各类公开事项的实务能力,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优化内容质效。完善各领域信息公开要素清单,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深度,优化流程保障时效,确保信息发布精准、透明及时。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增强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与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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