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3-00040
    • 备注/文号:南东委〔2023〕100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9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09:11

    各村党委(总支、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64号)及《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2022年度全镇无偿献血情况予以通报,并就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情况

      2022年,我镇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除盖凤村、湖山村、供销社、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派出所外,其他各村、单位均按计划安排超额完成年度献血任务。

      二、统筹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安排,下达我镇2023年公民无偿献血任务308人次,献血量为71600毫升。各村、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确保完成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见附件1)。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要求。各村、有关单位要统筹考虑时间短,任务重,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形,针对性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完成2023年度全镇无偿献血71600毫升的任务指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条例》要求,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对无偿献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完善工作模式,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村、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要持续推进“团体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无偿献血工作模式,推动团体集中无偿献血和个人自发参与无偿献血协调发展。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发挥献血点作用,鼓励各村组织辖区群众错时、错峰到献血点献血,提高献血点使用率,推动提升全镇血液募集能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无偿献血安全。各村、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不得阻拦无偿献血活动。卫健办要积极协调安排血站采血点,合理安排团体献血,分批次分时段组织、高效推进无偿献血活动,做好献血场所的清洁消毒,做实献血者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财政所、组工办要加强财力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支持。派出所、执法部门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献血点设置等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献血点位的宣传活动,保障无偿献血活动正常开展。红十字会按有关规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志愿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参与、协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的无偿献血工作由所在乡镇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献血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委统一组织实施。电力系统的献血工作由国家电网南安供电公司统一安排时间采集。在无偿献血期间,各献血点要派出2-3人协助做好献血证办理和登记统计工作,并协调所在地医疗单位派出4-6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做好献血体检和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未完成任务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临时献血可前往市医院五号楼一楼献血屋。

      (二)多渠道开展宣传,营造无偿献血公益氛围。卫健办要牵头落实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定期通报无偿献血工作情况。要指导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无偿献血和合理用血的科普宣传,鼓励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教育办应加强对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高师生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宣传办和各村有线广播站要多渠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按照原卫生部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各地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落实待遇保障,提升服务献血者能力。镇卫健办要完善献血服务设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献血者的能力。落实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优惠政策,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0〕463号)精神,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亲属(指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系统,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减免标准按照《福建省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标准》执行(若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印发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2〕449号)精神,48小时内曾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的暂缓献血。综合国际做法和我国情况,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各村、有关单位要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根据《南安市财政局 卫健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无偿献血有关补贴的通知》(南财〔2019〕75号)精神,我镇干部、职工参与有组织无偿献血的,所在单位可给予每人次不高于500元的补贴。

      四、无偿献血时间、地点

      地点:东田镇农贸市场

      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无偿献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

      附件:东田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表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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