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38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6〕18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8
    关于下达2023年泉州市级第二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函
    时间:2026-05-19 14:40

    洪濑镇、洪梅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二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191号)精神,现将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共计9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明细详见附件。请洪濑镇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三林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附件:1.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表

      2.泉州市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

    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表

    乡镇

    奖补金额(万元)

    洪濑镇

    三林村

    20

    合计

    20

      

     

    附件2:

    泉州市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表

    乡镇

    奖补金额(万元)

    洪梅镇

    75

    合计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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