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38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6〕18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8
洪濑镇、洪梅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二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191号)精神,现将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共计9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明细详见附件。请洪濑镇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三林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附件:1.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表
2.泉州市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
泉州市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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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村 |
奖补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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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濑镇 |
三林村 |
20 |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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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州市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项目正向激励奖补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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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奖补金额(万元) |
|
洪梅镇 |
75 |
|
合计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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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