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28
    • 备注/文号:南建〔2026〕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3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17:07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2025〕173号),市住建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0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51条,其中质量方面36条,安全方面100条,市场行为方面15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95分和73.8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95分和73.8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大部分工程项目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1.钢筋安装方面:(1)部分项目柱钢筋保护层垫块仍采用塑料制品;(2)个别项目框架柱筋电渣压力焊偏心过大且焊渣未清理干净;(3)个别项目构造柱上下端箍筋未加密且未与预埋钢筋绑扎到位。

      2.混凝土质量方面:(1)部分项目墙柱外侧上下层交接处混凝土错台严重(超50mm);(2)个别项目同条件试块未置于浇筑楼层附近;(3)个别项目存在梁板渗漏;(4)部分项目混凝土修补无修补记录。

      3.砌体质量方面:(1)部门项目窗台压顶伸入墙体长度不足;(2)个别项目砌体灰缝砂浆不饱满;(3)部分项目后置拉结筋未进行受拉检验。

      4.市政工程:个别项目路基填筑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二)(二)安全方面。

      1.安全内业资料方面:(1)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方案未按《福建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要求编写专项施工方案;(2)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3)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卸料平台、模板支撑架等)未见验收举牌记录;(4)部分施工安全日志编写不规范,内容缺失较多;(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无监管人员签字(双监护),无作业前气体检测记录。

      2.脚手架及模板支撑架方面:(1)部分项目外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防护栏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局部立杆跨距大于方案要求;部分项目安全网未送检且现场抽检无阻燃;个别项目外架连墙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部分项目外架离墙间距大于150mm无防护措施(2)个别项目盘扣模板支撑架专用斜杆设置不到位;个别项目模板支撑架立杆基础架设不符合要求。

      3.临时用电方面:(1)部分项目固定式或大型用电设备未配置专用开关箱或设置不到位;(2)部分项目钢筋加工机械传送带保护罩缺失;(3)个别项目用电设备未连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4)部分项目用电设备PE线未连接;(5)部分项目地下室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6)部分项目电缆电线挂设点无绝缘保护措施。

      4.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方面:(1)个别项目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围栏未封闭;个别项目附着后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个别项目塔机标准节螺栓严重锈蚀;个别项目塔吊附着斜撑杆与立杆摩擦;(2)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未安装远程可视化系统;梯笼顶部垃圾未清理;现场无开机人员。

      5.消防安全及其他方面:(1)个别项目模板作业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部分项目配电箱未配备灭火器;(2)个别项目车辆出入口未配备洗车设备;(3)个别项目现场砂浆搅拌机未进行封闭,砂石材料未进行覆盖,现场喷淋未开始。

      (三)市场行为方面。

      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检查未做到位;个别项目未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

      (四)检测方面。

      共抽测钢筋原材5组、1组钢筋焊接接头,1组高强无收缩灌浆料,钢筋原材和焊接接头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高强无收缩灌浆还在试验中;抽测22个砼构件混凝土强度(其中12根柱子、4个梁柱节点、6根框架梁),混凝土强度均达到相应设计强度;抽测35个砼构件尺寸(其中24根柱子、6块板、5块梯段板),构件截面尺寸均符合设计要求。查看检测资料发现少部分项目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对进场混凝土的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进行交货检验;部分项目墙体已经砌筑但未见其委托后锚固植筋拉拔检测。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频次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根据省厅要求落实好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系统,企业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三)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紧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突出以安全生产法、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切实提升各自安全教育培训能力。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