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08
    • 备注/文号:南建审〔202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注销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6-02-01 20:07

    各有关单位: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南安市省道 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583202507280102,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项目资金尚未到位暂缓实施,建设单位现向我局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研究,依法注销,自通知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及附件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将此情况告知各有关单位,请各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单位职能予以处置。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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