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07
    • 备注/文号:南建〔2026〕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52,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扣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构建“标准引领、数字赋能、民生导向、监督有力”的公开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公开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深化拓展

      建立“公开+业务”融合机制,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工程建设领域、物业管理方面、住房保障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公开环节与业务流程同步推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聚焦群众关切的物业管理提升、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优化公开内容结构,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

      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完善“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申请事项分级审核和联合会商制度。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功能。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依法依规完成办理,答复规范率100%。

      (三)信息管理精准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遵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强化保密审查与公开审查协同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建立动态信息快速更新机制。针对住建领域重点动态信息,制定专项更新流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进展、城市建设突发工程变更等事项,要求责任科室在事件发生或数据更新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审核,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行业最新动态。

      (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布局,明确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持续优化网站信息发布架构,确保每月均有新增公开信息,配合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完善板块内容,不断提升用户信息获取效率,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畅通政务公开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持续强化

      一是强化内部考核督导。将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组织业务培训2场次,确保各业务科室都能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官方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信箱,持续畅通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以监督促提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87.2804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基层公开渠道单一,与部分乡镇、村(社区)政务公开衔接不够紧密,农村地区政策知晓率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精准度不足,针对老年人、小微企业等特定群体的个性化解读服务欠缺,解读形式创新性不够。三是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人才不足,在内容策划、互动运营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传播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农村地区公开覆盖面。二是完善政策全周期解读机制,针对重点政策开展“靶向解读”,制作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通俗化材料,开展“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完善和丰富解读方式。三是开展针对性培训,邀请新媒体专家授课,培养一批既懂住建业务又熟悉新媒体运营的骨干力量,优化新媒体平台运维,精准推送优质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如涉及收费减免、重大舆情回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