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91
    • 备注/文号:南建〔2025〕1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9-28 16:3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属国有企业、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市住建局结合《全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闽建建安〔2025〕2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25〕71号),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项目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全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闽建建安〔2025〕2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25〕71号),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通过边排查、边整治,全面摸清房屋市政工程作业有限空间底数,持续动态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遏制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涉及的坑、沟、槽、池、井、管、罐、箱、炉、室、仓(斗)等有限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挖孔桩、狭窄基坑、集水井、污水池、消防水池、封闭型结构,可进人井道、管道、烟道、风管、夹层等。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辖区限额以上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手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内容,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纳入危大工程管控,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安全交底、作业审批、班前教育、旁站监护及各项有限空间作业规程。

      2.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政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的通知》(南建〔2025〕107号)要求,各市政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市政工程的移交行为,确保工程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和安全管理。

      (二)风险排查辨识

      1.市住建局将在10月底前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房屋市政工程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各建设单位(业主)在“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监管系统”实施登记,各乡镇(街道)按每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率开展日常巡查,推动项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规程。

      3.市住建局将和属地市政维护主管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摸排辖区已竣工未移交的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建立作业台账并动态更新,推动建设单位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闽建〔2025〕1号)规定尽快完成项目移交。

      (三)强化日常管控

      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强化以下日常管控措施:

      1.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2.在地面敞开的污水池、消防水池等池边、临边,修筑防护栏杆;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设立“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

      (四)规范作业管理

      各有关单位严格规范以下安全作业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作业场所、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以及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在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检测,重点检测氧气、可燃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确保达到作业安全条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要持续通风、检测,作业中断后再次进入前需重新检测。

      3.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告知作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外全程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沟通,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等情形,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

      4.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要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鼓励采用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用品和装置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加强高风险环境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作业人员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6.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员要清点作业人员、设施设备、作业器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

      (五)加强发包监管

      1.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严禁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或相应资质的单位。

      2.各有关单位要与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作业活动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各有关单位要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名录制和承诺制,有限空间作业合同中应明确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名录,并承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均从名录中派遣。

      (五)专项教育培训

      1.各有关单位要将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在10月底前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提升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救援保障

      1.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落实专项应急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在作业前开展1次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2.各有关单位要在作业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防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伤亡人数扩大。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识别,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部门帮扶和执法(10月31日前)

      1.市住建局将结合差异化监管机制,坚持执法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帮扶指导,通过交流、检查等方式,培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市住建局将根据有关单位上报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力量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开展1轮全覆盖抽查检查,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和执法案例。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挂单销号、闭环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升(12月31日前)

      辖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情况,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推动管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及时报送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责任项目及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落实严管重罚。市住建局将加强监督执法,对无审批作业、未全员安全培训、“只包不管、以包代管”、不具备安全条件、自查自纠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票示例

      2.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票示例

      编号:

    项目名称

     

    作业班组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主要危险

    有害因素

     

    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至    月    日    时    分结束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核准情况

    1

    已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2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已确定培训合格。

     

    3

    有限空间通风、气体准入检测满足要求。

     

    4

    现场防护、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装备满足要求。

     

    5

    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交底。

     

    6

    其他

     

    申请人(作业班组现场负责人)签名:

    准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完工确认(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注:1.作业票仅为参考,实际应用可结合具体施工情况修订。

      2.安全技术交底、气体检测记录等表单可作为作业票附件。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

      填报单位:

    序号

    县(市、区)

    有限空间名称

    具体地址

    空间类型

    主要危害因素

    作业内容

    作业/施工单位

    作业频次

    项目所处阶段

    安全监管部门

    日常管理单位及负责人

    备注

                             
                             
                             

      1.此表由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填写后报送汇总;

      2.空间类型按照以下大类及小类进行填写:①地下有限空间:如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泵站、地下管廊、暗沟、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涵洞、地窖、检查井室、消防水池、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②地上有限空间: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③密闭设备:如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

      3.主要危害因素填写:中毒、缺氧窒息、燃爆以及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

      4.作业内容填写:①清除、清理作业; ②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作业; ③涂装、防腐、防水、焊接、盾构开仓、拆模、人工挖孔桩等作业;④巡查、检修等作业;⑤测量、检测等作业;⑥其他:        

      5.项目所处阶段填写:①未开工;②施工中;③已竣工未移交;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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