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89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5〕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5-09-25 17:02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25〕19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0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出各类隐患99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53分和42.2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53分和42.2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大部分工程项目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受检项目大部分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1、钢筋安装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柱筋电渣压力焊焊包偏位、焊缝不够饱满,不符合要求;2、部分项目框架梁端部锚入柱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3、部分项目梁柱交接处箍筋间距不均匀、多道箍筋贴合一起,且箍筋个数缺漏;4、部分项目框架梁底部钢筋保护层厚度远小于25mm,甚至漏设保护层垫块或者垫块间距太大,导致钢筋紧贴模板;5、部分项目框架柱的主要受力筋偏位明显,导致一侧的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

      2、混凝土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梯间墙柱上下层交接处混凝土外观有蜂窝、漏浆现象,甚至露筋。

      3、市政工程:部分项目市政雨水检查井未按要求设置上下爬梯,混凝土井圈四周有破损现象。

      (二)安全方面

      ① 1、脚手架体系:(1)、部分项目支撑体系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剪刀撑、专用斜杆等构造设施,存在缺漏、漏设;(2)、部分项目局部支架立柱未按规定设置底座、垫板或混凝土垫层;(3)、部分项目个别连墙件数量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或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连墙件,或设置的连墙件垂直间距大于建筑物层高或大于4m。

      ② 2、安全施工方面:(1)、部分用电设备未连接PE线或无专用的开关箱,或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2)、部分项目配电箱或开关箱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不符合要求;(3)、部分项目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4)、部分项目建筑高度超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万立方米的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5)、部分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的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

      (三)市场行为方面

      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检查未做到位;个别项目未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

      (四)检测方面

      共抽测钢筋原材6组、2组钢筋焊接接头,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测18个砼构件混凝土强度(其中2面剪力墙、2个墙柱节点、4个梁柱节点、6根柱、4根框架梁),混凝土强度均达到相应设计强度;抽测17个砼构件尺寸(其中2面剪力墙、6根柱子、6块板、3块梯段板),构件截面尺寸均符合设计要求。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以下项目及责任单位分别予以表扬。

      项目名称:1.南安市法务信息大厦;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根据检查情况,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频次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根据省厅要求落实好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系统,企业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三)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紧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突出以安全生产法、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切实提升各自安全教育培训能力。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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