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5-00030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5〕1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9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泉州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5〕10号),结合我市实际,即日起至2025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危机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事故和我市事故教训,坚持关口前移,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城市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攻坚目标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我市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消防安全、公共场馆设施设备、文体旅活动安全、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自建房、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一)消防安全:对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星级饭店、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博单位、文化体育类培训机构、高危体育经营场所等行业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企事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事业制订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二)设施设备安全。积极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景区内索道、栈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及各类高风险项目等未批先建、未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相关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等方面的问题。配合住建部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把控在建公共体育设施工程,查看是否存在使用不当、违规装修改造、乱堆放建筑材料等情况,对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置围蔽和警示标志,经安全性鉴定机构鉴定后根据情况进一步处置。
(三)文体旅活动安全。重点整治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方面的问题。旅行社组团到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配合有防火要求的景区,提醒督促游客不带火种进入,不得在景区吸烟和组织野炊、篝火等明火行为等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是否落实“一赛事一方案”“一场管一方案”要求,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制定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应对措施,对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即查即改、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四)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强化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管理,严格把控项目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和从业资格,严肃治理违规分包、转包现象,加大对无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对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强和有关单位之间的协同监管,全面梳理和研究判断潜在的重大风险点,做到全过程、无漏洞的安全监管,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健身群众和培训人员安全。
(五)其他重点领域。重点整治酒驾醉驾,健全完善星级饭店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劝阻酒醉驾违法行为机制和常态化警示提示机制,多维度深化警示提示宣传。重点整治旅行社不落实“五不租”要求、旅行社和导游未在游客行前说明和游览过程中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特种设备、自建房、燃气等文体旅领域相关内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全市文体旅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百日攻坚期间,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系统录入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库,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属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加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相关科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百日攻坚期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分析管控重大风险。各单位、各科室要组织针对本辖区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研究具体管控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梳理复盘往年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定期分析研判相应监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针对零隐患企(事)业单位要开展高频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挂牌督办,切实督促落实整改到位;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整改举措,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突出问题和矛盾,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兑现奖惩措施。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12350”举报途径,加强“12345”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百日攻坚期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落实行政处罚;符合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科室、单位于每月26日前报送工作小结,于2025年9月23日前报送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6389233;邮 箱:nawtx9233@163.com。
附件:文体旅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四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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