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4-00031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4〕8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1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南音艺术,擦亮“中国曲艺之乡”文化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南安市南音大会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省新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南音协会
南安市南音研究会
省新镇南音协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9月14日
地点:南安市省新镇中心小学
三、活动要求
1.本次大会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每个乡镇(街道)限报1支代表队,东道主省新镇可报2支代表队。南安市南音协会和南安市南音研究会组队参加表演交流。
2.参赛队员须为南安市户籍或所在乡镇(街道)南音社团会员。在校学生不参赛,历届演唱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9月5日上午10:00在南安市南音协会二楼活动室召开领队会议并抽签决定参赛顺序,缺席或没有抽签的将安排在最后参赛。
4.参赛曲目限时8分钟,超时者提醒后应立即停止。
5.演唱形式为清唱、对唱、小组唱,不提倡表演唱。上四管应齐全。
6.参赛曲目自行选取。
7.请各参赛代表队于 9月14日上午8:00准时到达活动地点报到,9:00比赛正式开始,下午14:00开始,迟到视为自动弃权。赛程一天,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暨第十四届南安市南音大会唱会旗交接仪式。
四、评分办法
1.本次活动设评委7人,计分组3人,监察组5人。
2.评分采用 100 分制,当场亮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个小数点,名次可以并列。下一个参赛选手演唱结束后公布上一个选手得分。
3.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者,由监察组仲裁。
五、奖项设置
1.综合奖: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500元);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奖金600元)。
2.乐器奖:上四管优秀奖各1名,共4名(奖金1000元)。
六、报名办法
请各参赛代表队于8月10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ruanlifen@163.com。联系人:阮丽芬,李远焙。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属地南音队伍积极报名参加。
2.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暨会旗交接仪式。下一届南音大会唱拟于2027 年由官桥镇人民政府、官桥镇南音协会承办。
附件:2024年南安市南音大会唱报名表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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