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025
    • 备注/文号:南卫〔2020〕6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5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17:08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泉州市卫健委下达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指标要求,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制订了《南安市202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实现《南安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高工作质量,根据省、市卫健委下达的主要指标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市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90例以上(详见附表);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

      4.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达到95%;

      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

      6.新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到80%,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发现的耐多药患者接受治疗率达到70%;

      7.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

      8.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达到90%;

      9.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

      10.市医院结核病实验室开展涂片、培养及分子生物学诊断。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落实结核病防治经费,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市卫健局每年至少牵头召开2次结核病防治专题会议,制定并审核年度工作计划,跟踪评价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进展,针对辖区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辖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

      (二)加强“三位一体”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工作

      市卫健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市疾控中心、市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三位一体”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工作。市医院配齐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诊疗路径诊断、报告、登记和治疗结核病患者,减少漏诊、漏登等情况;建立结核病实验室,配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规范开展细菌学检测。市疾控中心主动与市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沟通协作,加强指导,做好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提高患者治疗成功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患者发现率

      1.做好转诊和追踪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初诊、疫情报告及转诊工作,转诊率要求在95%以上。市医院应完善疑似肺结核患者院内转诊机制,提高患者转诊到位率;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定期对非结核病定点医院上报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审核、追踪、确保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95%以上。

      2.开展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

      市医院结核病门诊以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为线索,对其密切接触者均需按规范要求开展筛查,筛查率要求达95%以上;要对HIV感染者及艾滋病人检查结核病,检查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于次年1月份报告市疾控中心;要开展对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

      3.提高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率

      要将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发现与治管工作纳入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充分利用结核病专报系统,落实跨区域结核病患者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羁押人群结核病患者的属地化管理,要求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

      通过多种渠道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登记可疑者及活动性患者,要完成省、市卫健委下达发现病人的任务指标,并且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包括痰涂片、培养和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要达到50%以上。

      (四)规范患者治疗管理,提高病人治疗成功率

      1.进一步落实病人规范治疗和全程督导管理

      市医院结核病门诊应按原卫生部制定的《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肺结核临床路径》(卫办医政发〔2012〕8号)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化疗方案,不得随意延长疗程或更改方案,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规范开展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按照《中国肺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结核病防治业务指导工作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确保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成功治疗率均达到90%及以上。

      2.强化督导工作,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市疾控中心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工作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能力。督导结果、建议和意见应以书面督导形式及时向市卫健局报告,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并在下一次督导时“回头看”,督促整改,切实提高督导效果。

      (五)加强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

      市医院结核病门诊要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初治失败、复发或返回、治疗2月末痰菌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慢性排菌者、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涂阳肺结核患者)的痰进行痰培养,要求筛查率达95%以上;要自行采购GXP试剂,开展新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筛查工作,要求耐药筛查率达到80%以上,若检测结果为利福平耐药要及时通知泉州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须做痰培养,并做好网上录入和登记工作,利福平耐药和耐多药患者接受治疗率达到70%以上;泉州市疾控中心将定期收集所有培养阳性的痰标本做药物敏感性试验和菌型鉴定;泉州市第一医院对确诊的利福平耐药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治疗、出院后随访复查,并做痰涂片、痰培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和菌型鉴定检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按照市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出院后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市疾控中心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开展健康教育和评价。

      (六)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要提高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和舆情监测,开展肺结核、疑似肺结核患者的信息核实工作,及时将学校结核病疫情情况上报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和学校按《福建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同时做好跨区域学校结核病患者信息通报和接收及接收后的处置工作。

      (七)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开展日常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主动参与预防控制结核病,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继续做好“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要积极创建志愿者宣传活动示范点。

      (八)开展培训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建设

      要按照原卫生部下发的《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市疾控中心要制定计划开展培训,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强化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测与评价

      1.常规监测

      市医院结核病门诊使用结核病专报系统软件对结核病资料进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对病人的有关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市疾控中心要利用监测数据对疫情现状和疫情趋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将分析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根据分析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质量。

      2.实验室能力建设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配置检测设备和场所,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检测人员培训或进修活动,进一步加强痰检工作质量控制,做好痰涂片、痰培养和Gene-Xpert检测工作,痰涂片耗材由市医院自行采购。泉州市疾控中心每年将对市医院至少进行2次现场评价,每季度进行1次盲法复检。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市医院结核病实验室进行1次现场评价。

      3.规范化管理

      (1)做好药品的规范化管理

      市疾控中心、市医院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年度需求计划,上报泉州市疾控中心,由省疾控中心负责统一招标采购,下发至泉州市疾控中心,泉州市疾控中心下发至市医院,最终免费发放给患者。

      市医院要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第2版)》的要求开展药品管理工作,继续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应注意药品等物资的分类、保存及有效期限等,杜绝各种物资过期、破损等浪费现象;要做好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确保安全用药、规范用药。

      (2)实施病例资料等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市医院结防人员应注意及时完善各种原始资料的规范化填写、收集并及时归档,要妥善保管避免资料丢失。要求每个病例应有完整的病案资料,如病案记录本、X线片、痰检报告单、肝功检查、其他常规检查、随访记录(包括用药情况及毒副反应用药)、服药记录卡等,要做到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各种资料之间的一致性。

      (3)推行涂阴肺结核病人的规范诊断

      为减少误诊及其医疗纠纷,痰涂片阴性的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必须经过涂阴肺结核病人诊断小组定诊,并做好记录。

      (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要认真落实《南安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结核病患者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应用扶贫、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分别管理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对辖区在治的贫困肺结核患者统筹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帮扶,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落实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附件:南安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指标

     

    附件

    南安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指标

    乡镇

    人口数

    登记可疑者任务数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

    东田

    50436

    72

    18

    丰州

    45524

    65

    22

    官桥

    105205

    150

    60

    洪濑

    85509

    122

    36

    洪梅

    52018

    74

    23

    金淘

    82289

    117

    33

    九都

    16563

    24

    3

    康美

    55819

    79

    30

    乐峰

    38205

    54

    10

    柳城

    66616

    95

    40

    仑仓

    45760

    65

    24

    罗东

    58153

    83

    20

    码头

    70229

    100

    30

    眉山

    24597

    35

    5

    梅山

    63043

    90

    20

    美林

    73882

    105

    35

    蓬华

    24152

    34

    3

    省新

    47224

    67

    25

    诗山

    88354

    126

    35

    石井

    74965

    107

    45

    水头

    112609

    160

    70

    溪美

    83843

    119

    38

    霞美

    66224

    94

    37

    翔云

    26531

    38

    5

    向阳

    14444

    21

    3

    英都

    57619

    82

    20

    合计

    1529813

    2178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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